農藥微生物種源寄存

「農藥微生物種原寄存」係指寄存人為申請農藥微生物製劑登記之目的,依農業部「微生物製劑農藥種原寄存要點」規定申請微生物種原寄存,以作為申請農藥微生物製劑登記之用。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已公告指定食品所為寄存「專責單位」。

相關事宜請參考本所「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生物材料寄存及分讓辦法」第四節或來電洽詢劉小姐,電話:03-522319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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