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單一專利制度將於2023年6月1日正式生效

張貼日期


2023-05-26 00:00:00.0

主旨


歐洲單一專利制度將於2023年6月1日正式生效

公告內容


1977年歐洲專利公約(the 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生效後,專利申請人可以依此向歐洲專利局提出一個專利申請案,經過專利審查獲得歐洲專利後,在其指定的歐洲專利公約會員國生效。此制度大幅減少專利申請人向各個會員國一一提出專利申請時所需的專利相關費用支出和程序時間,但後續的專利權維護以及權利行使仍須於各會員國個別執行。
為進一步落實歐盟單一效力專利制度的目的,2012年歐洲議會及歐盟理事會通過「單一專利保護條例(Unitary Patent Regulation)」,以及2013年歐盟會員國簽屬之單一專利法院協議(Agreement on a Unified Patent Court),建立了歐盟單一專利(Unified Patent,簡稱UP)以及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簡稱UPC)的法律基礎。單一專利制度預計於今年度(2023年) 6月1日正式實施,未來核准的歐洲專利,專利申請人可向歐洲專利局請求同時在所有UPC體系會員國生效,意即取得UP,未來也只需向歐洲專利局繳納專利年費;UP在所有UPC體系會員國具有相同保護和效力,其未來UP相關專利侵權、專利無效宣告案件等,皆由UPC進行審理。
預期單一專利制度大幅節省專利申請人取得、維持和執行多數歐盟會員國專利權之成本,也使專利權相關爭議案件可以獲得一致性的法院裁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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